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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绍兴文理学院医学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|
| 2009-3-25 l_hb |
绍兴文理学院医学2006春(专)各专业学员即将进入最后一学年学习。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的统一布署,对毕业实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参加对象
2006春临床医学(专)、2006春护理学(专)等专业学员。
二、毕业实习环节
1、明确毕业实习任务;2、认真实习并按要求填写毕业实习手册。
三、实习进程及相关要求
根据要求,每位毕业生需进行为期18周的毕业实习,现统一确定各科实习时间,实习手册按照相应的时间进行填写。
(一)护理学专业实习进程
1、2009年3月27日4月2日:认真学习实习大纲,明确实习任务。
2、2009年4月4日至2009年5月2日:内科护理实习。
3、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6月2日:外科护理实习。
4、2009年6月4日至2009年6月20日:儿科护理或妇产科护理任选一科实习。
5、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22日:急症监护实习。
6、2009年7月24日至2009年8月22日:重症监护实习。
7、2009年8月28日前:完成毕业实习,上交实习手册。
(二)临床医学专业实习进程
1、2009年3月27日至4月2日:认真学习实习大纲,明确实习任务。
2、2009年4月4日至2009年5月20日:内科实习。
3、2009年5月22日至2009年7月6日:外科实习。
4、2009年7月8日至2009年7月30日:妇产科实习。
5、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23日:儿科实习。
6、2009年8月28日前:完成毕业实习,上交实习手册。
各学员应认真进行实习,并如实填写实习鉴定,避免出现“由一名带教老师填写实习材料”的虚假现象。实习手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字迹端正、整洁,不得涂改。实习结束时送医院审核、签署意见,盖章后上交。
四、主治医师、主管护理等同级别的学员可免实习,但必须缴验主治医师同级别资格原件并上交复印件。
联系电话:7026027(刘)
浙江电大龙游分校
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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